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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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文物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贺兰山岩画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法治合力守护贺兰山岩画这一珍贵文化遗产。

贺兰山岩画于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次会签的《意见》明确了筑牢文物本体全链条保护防线、深化保护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排查化解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服务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四大重点任务。严厉打击保护范围内盗拓、挖掘、撬砸、刻划等损毁岩画的违法行为。对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贺兰山岩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点内开展工程建设,或实施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加大对采石挖砂、放牧垦殖、掘土建坟、乱采滥挖、污水排放、倾倒垃圾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的办案力度,监督开发建设项目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严防施工扬尘、植被破坏、地貌损毁等问题发生。围绕岩画保护区及周边安全防控薄弱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整治。同时,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合力护航文旅发展环境。
近年来,银川市检察机关持续深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建立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守护历史文脉,赋能文旅融合。办案质效与范围不断提升拓展,累计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督促保护清水营城址、明长城遗址两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1名个人荣获首届“宁夏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团体)”称号,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彰显了文化遗产守护的检察担当。
下一步,银川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协作机制为契机,强化检察担当,推动检察监督与岩画保护深度融合,聚焦四大重点任务高质效办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勘查摸排与专项整治,破解文物保护突出难题,持续加强贺兰山岩画系统性保护利用,以检察之力守护文化根脉。